垃圾焚化;
海洋垃圾处理;
饮料瓶回收利用;
化粪池出租;
牙科废料提炼;
辐射区净化服务;
废物回收;
废物销毁;
400124废物再生;
废物焚化;
垃圾焚烧;
塑料的回收利用;
400068废物和垃圾的回收利用;
PET塑料瓶的回收利用;
垃圾处理;
400106废物和垃圾的焚化;
400109净化有害材料;
400116废物和可回收材料的分类(变形);
废料压实机出租;
核废料处理;
废物粉碎机出租;
废物和可回收材料的分类;
电池的回收利用;
动物粪便处理;
温室气体处理;
文件粉碎服务;
核废料净化;
废物和垃圾的回收;
400097废物处理(变形);
400105废物和垃圾的销毁;
废物回收利用服务;
医疗废物焚化;
被捕获生物气体的洗涤;
400139混凝土粉碎;
硬盘销毁服务;
已捕获的垃圾填埋气体的处理;
核燃料回收;
有害废物处理服务;
催化转换器的回收利用;
工业有毒废物处理;
烹饪油和植物油的回收利用服务;
(利用微生物进行净化的)生物修复服务;
烹饪油和蔬菜油的回收利用服务;
解毒有害材料;
化学品的回收利用;
核燃料的回收利用;
有害液体处理;
注释
【注释】
第四十类主要包括没有列入其他类别的,对有机物质、无机物质或物品进行机械或者化学处理或者加工的服务。
按分类的要求,只有在为他人进行处理或加工的情况下,商标才视为服务标志。根据分类的同一要求,在某人将经过处理或加工的物质或物品进行交易的各种情况下,商标都被视为商品标志。
本类尤其包括:
――对物品或物质进行加工的服务,包括改变其主要特性的处理服务(如染服装);按正常分类,维修服务应该列入第三十七类,但若是进行了这样的改变,即可列入第四十类(如汽车防冲击装置的镀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