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服务;
金融信托管理;
不动产信托管理;
信托代表;
为投资目的运作托管账户;
360028信托;
代管产业;
不动产信托服务;
360028受托管理;
不动产信托计划;
金融信托计划;
金融信托运营;
证券托管服务;
注释
【注释】
第三十六类主要包括金融业务和货币业务提供的服务以及与各种保险契约有关的服务。
本类尤其包括:
――与金融业务和货币业务有关的服务,即:
⑴银行及其有关的机构的服务,如外汇经纪人或清算机构;
⑵不属于银行的信贷部门的服务,如信贷合作社团、私人金融公司、放款人等的服务;
⑶控股公司的“投资信托”服务;
⑷股票及财产经纪人的服务;
⑸与承受信用代理人担保的货币业务有关的服务;
⑹与发行旅行支票和信用证有关的服务;